之前聽職場霸凌、勞基法,所做的筆記如下:

1. 職場霸凌定義: 工作場所中重複性敵意行為

2. 台灣職場霸凌率25%

3. 職場霸凌造成生理、心理傷害、權力不平等

4. 職場霸凌造成工作效率下降、身心健康受損

5. 霸凌種類:

1) 言語霸凌:
- 辱罵、嘲笑、惡意批評
- 在公開場合羞辱

2) 行為霸凌:
孤立、排擠

另外還有3)工作霸凌、4)網路霸凌

 

6. 應對策略:

- 紀錄蒐證
時間、地點、當事人
對話紀錄、郵件截圖


- 保持冷靜
不要情緒化反應
專業回復

- 尋求支援
向信任的同事、主管求助
聯繫HR 部門

- 正式申訴
透過公司申訴管道
書面紀錄申訴過程

- 外部救濟

 

7. 傷害罪是告訴乃論,需6個月內提出

 

8. 傷害罪,頂多罰錢

 

9. 勞基法無明文試用期,但法院承認試用期

 

10. 雇主解聘員工有2原因:
- 能力無法勝任 (雇主要蒐證)
- 業務緊縮

大公司若要裁員,要事先通報(忘記是要通報哪個機關)

 

11. 防害秘密:

如果你跟某人對話,你錄音,這無防害秘密的問題

但如果你在某人車上裝錄音筆等,就有防害秘密的問題

 

12. 詐騙集團詐騙策略

詐騙集團針對沒錢沒人,就騙那個人帳戶,就變共犯

針對有錢的人,就騙她/他錢,那個人就變受害者

 


14. 公司一定要建立打卡制度

否則勞動檢查處要求要看打卡制度,就會發現公司沒建打卡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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